[時事] 澳門起訴大劉(劉鑾雄) 涉行賄洗黑錢

澳門起訴大劉 涉行賄洗黑錢
2012-05-24


[轉載/Youtube]華人置業集團昨晚公佈股價敏感資料,首次證實集團主席劉鑾雄涉歐文龍貪污案,被澳門檢察院控以行賄及洗黑錢罪,大劉基於證據不足向法院要求撤銷控訴也被駁回,案件稍後在澳門初級法院審理,意味大劉正式被列為被告。華置公告沒有說明大劉會否到澳門應訊。

據今日出版《澳門日報》報道,羅傑承亦同時被控。
上月中歐文龍案在澳門第三度開審,爆出香港商人羅傑承、劉鑾雄涉案,指澳門氹仔機場對面,五幅面積合共7.8萬平方米的土地,歐文龍涉嫌收受2,000萬元賄款,在其干預下使劉鑾雄和羅傑承的公司Moon Ocean Ltd,於2004年成功投得地皮,發展成豪宅「御海.南灣」。
早前歐文龍案續審之時,有證人供稱當時土地招標限期僅10日,時間倉卒,做法奇怪,而仲量聯行代表Moon Ocean Ltd中標,其標書竟然內容很詳盡,「仲有3D圖則」,短時間內難以做到,令事件更添疑團。

重金禮聘葡裔大律師
爆出大劉涉案後,華置曾發通告澄清,指其執行董事、主席兼行政總裁劉鑾雄並無向歐文龍提供任何非法墊款或進行賄賂,僅被澳門終審法院要求作為該案證人出席聆訊,而當時並無就有關案件所提及之事件,在香港或澳門遭受檢控。
但華置昨日公告稱,該公司董事會獲劉鑾雄告知,昨澳門刑事起訴法庭已在預審程序中,正式受理檢察官就收購澳門土地,對劉鑾雄提出觸犯行賄及清洗黑錢罪的控訴,同時已駁回撤銷控訴的申請,即是大劉已列為被告。據悉大劉已重金禮聘澳門著名葡裔大律師歐安利代表出庭應訊。根據澳門法例,即使是刑事案被告,也可由律師代表出庭,而港澳兩地並無引渡條款,即使法院傳召,劉鑾雄及羅傑承也可以不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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