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許仕仁涉收4000萬




[轉載/Youtube] 廉政公署昨正式落案起訴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兄弟、新地執董陳鉅源、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共八項控罪,並隨即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許仕仁的貪污細節昨日首次曝光,揭露他疑早在2000年開始貪污,貪足七年,橫跨他擔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新地顧問及政務司司長,涉嫌收受郭氏兄弟等人4,000萬元利益。受事件影響的新地昨立即出招,由郭炳江及郭炳聯兩名年僅29及31歲兒子擔任替代董事,接管這個2,500億元王國。

五名被告許仕仁(64歲)、郭炳江(60歲)、郭炳聯(59歲)陳鉅源(65歲)及關雄生(61歲)昨早上分別到廉政公署報到後,繼續獲准保釋,並獲告知會被起訴,案件下午隨即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暫毋須答辯,將轉解高等法院審理。至於大哥郭炳湘,暫時未被起訴。


聞控罪許初輕鬆後愕然

公眾席一早已逼滿記者,許仕仁獨自坐在公眾席第一行,他清減不少,西裝顯得衣不稱身。傳譯主任宣讀控罪內容期間,許仕仁神態自若,面露微笑,但當控罪提到涉及他任西九龍文娛藝術發展計劃督導委員會主席身份時,他表現愕然。
至於郭氏兄弟則在庭外,直至法庭傳譯主任讀出本案編號及各被告名字時,才施施然入庭。郭炳江表現鎮定,郭炳聯則有點心不在焉。眾人站立的逾半小時期間,郭氏兄弟、陳及關都曾經蹺手,但法庭保安卻沒有像對其他案件的被告般,要求他們放下雙手。
許仕仁涉及全部八項控罪,涵蓋2000年6月7日至2009年1月20日,只有他擔任顧問的03至05年不涉案,指他共收受約4,029萬元利益,當中包括540萬元無抵押貸款,部份貸款獲每年延續還款期。
亦指他在00年至03年在積金局任職行政總監時,免費租用新地旗下的跑馬地禮頓山相連單位,涉及每月15萬元租金,和隱瞞當時正與新地洽談一份顧問合約。許涉收受利益,然後投票支持積金局續租新地旗下國際金融中心的單位作為辦公室。


需海外蒐證10月再提堂

控罪指4,000萬利益中,其中2,800多萬元為現金賄款,有一筆是郭炳江透過新地旗下的財務公司,以現金支票給許500萬元,他又聯同陳鉅源及關雄生,在兩年內合共給了許835萬元。另陳和關亦給了許1,118萬元。關擔任郭氏和許的中間人,部份賄款來自新加坡銀行,轉賬到關在海外註冊的公司開設的戶口,關從中抽佣,再轉交許。
至於郭炳聯,則曾給許412.5萬元,令許行使公職時優待他及其他人,但郭炳聯卻發出虛假發票,以顧問費形式支付給許,當作是嘉獎許擔任新地顧問時的獎金。發票寫明是05年4月至06年2月間的顧問費,但其實在05年6月底,許已出任政務司司長。
其他利益輸送,當中可能跟西九龍文娛藝術區項目有關。許仕仁在04年為新地擔任顧問時,新地與長實聯手組成財團「活力星」參與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的招標。至05年中,許出任政務司司長後,主力負責西九的工作,雖然他曾聲稱不涉利益衝突,強調只為新地提供政治及經濟意見,沒有參與競投西九。
但昨天控罪寫明,指許擔任西九龍文娛藝術發展計劃督導委員會主席時,沒申報曾收受新地旗下公司的300萬元無抵押貸款。
代表控方的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昨指案件複雜,要到海外蒐證。案件押後至10月12日再提堂。
案件編號:ESCC2530/12


五名被告控罪


許仕仁(前政務司司長)
控罪:共八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串謀行賄公職人員等罪
指控:
免費租住禮頓山月租15萬元豪宅近3年
向新地屬下公司借540萬
收下另外四被告2,800多萬
保釋金:50萬







郭炳江(新地聯席主席)
控罪:兩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指控:
向許仕仁提供500萬
聯同陳鉅源和關雄生向許仕仁提供835萬
保釋金:1,000萬









郭炳聯(新地聯席主席)
控罪:共三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提供虛假資料和串謀行賄公職人員罪
指控:
向許仕仁提供412萬元顧問費
向許仕仁提供300萬元借貸
保釋金:1,000萬






陳鉅源(新地執行董事)
控罪:兩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串謀行賄公職人員罪
指控:
聯同郭炳江和關雄生向許仕仁提供835萬
聯同關雄生向許仕仁提供1,118萬
保釋金:500萬








關雄生(港交所前高層)
控罪:兩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串謀行賄公職人員罪
指控:
聯同郭炳江和陳鉅源向許仕仁提供835萬
聯同陳鉅源向許仕仁提供1,118萬
保釋金:20萬

資料來源:控罪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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